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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6日 17:47
试用期内公司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吗?
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容易忽略的一个问题。试用期是企业为进一步考察员工所设置的考察期,是否正式录用该员工还存在诸多未知数,故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众多用人单位惯用的做法。而作为劳动者,兴许是初出茅庐,也或许是缺乏法律知识,也常常错误的认为使用企业用人单位是可以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但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创勤律师提醒各位企业人事及各位劳动者,应重视试用期内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根据劳动法相关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成立,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并非独立于劳动关系外的“特殊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拒绝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进行投诉,如果因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保,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法》第73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三)因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也就意味着,如果劳动者存在上述几种情形之一的,本来可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但因用人单位没有帮劳动者缴纳保险导致未能享受以上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可以向社保局投诉,以及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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