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红日机械设备出租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
2023年06月25日 10:13
品牌 |
徐工 |
型号 |
GKS16 |
伸展结构 |
伸缩臂式 |
工作斗最大作业高度 |
16m |
工作斗最大作业幅度 |
10.3m |
工作斗额定载荷 |
200kg |
回转速度 |
3r/min |
空作业车,高空车出租,举高车出租,出租云梯车,升降平台出,租赁升降机,监控安装车出租。
北京出租升降平台:(6米、8米、12米、16米 北京升降机出租) (大小型发电、机发电车)
北京高空作业车出租:(12米、16米、18米、24米、28米、35米、42米、48米)
高空作业安全规定: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5.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6.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3)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7.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序;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8.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