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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2日 16:07
(招 标)2015兵团六师北塔山风电场三期风电机组塔筒及配套设备采购
三峡新能源兵团六师北塔山风电场三期49.5MW、四期49.5MW工程风电
机组塔筒及配套设备采购
1.招标条件
三峡新能源五家渠发电有限公司负责三峡新能源兵团六师北塔山风电
场三期49.5MW、四期49.5MW风电场的开发、建设、运行,三峡新能源兵团
六师北塔山风电场三期49.5MW、四期
49.5MW工程于2014年12月15日经兵团发展改革委核准。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五家渠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风电场风
电机组塔筒及配套设备采购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人拟采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用于本合同项下的支付。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三峡新能源兵团六师北塔山风电场三期49.5MW、四期
49.5MW工程
(2)工程性质:新建
(3)项目核准单位及核准文号:兵发改能源发【2014】821号和兵发
改能源发【2014】822号
(4)建设地点:北塔山牧场
(5)建设规模:建设66台1.5MW风电机组
(6)招标范围与供货期:
A标段:三峡新能源兵团六师北塔山风电场三期49.5MW工程风电场风电
机组塔筒及配套设备采购。
B标段:三峡新能源兵团六师北塔山风电场四期49.5MW工程风电场风电
机组塔筒及配套设备采购。
A标段、B标段分别包含以下内容:
33台套1.5兆瓦型风力发电机组塔筒、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反向平衡法
兰、塔筒上段与机舱连接传统法兰、塔筒内结构件及连接螺栓(塔筒与机
舱连接螺栓除外)采购;设备运输服
务及保险;备品备件(连接螺栓要求按单台机组提供总量上增加2%,
少于1个时按1个提供);技术资料及相应配套服务。
A标段:计划2015年6月20日之前33台套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到货完毕;
2015年7月1日之前开始交货塔筒及附属设备,2015年8月31日之前全部交货
完毕。实际供货期以招标人书面通
知为准。
B标段:计划2015年6月20日之前33台套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到货完毕;
2015年7月1日之前开始交货塔筒及附属设备,2015年8月31日之前全部交货
完毕。实际供货期以招标人书面通
知为准。
合同设备交货地点为:三峡新能源兵团六师北塔山风电场三期49.5MW
工程、四期49.5MW工程施工现场机位处(或买方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4. 投标人资格条件(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钢结构制造企业一级资 质,或水工钢结构制造一级资 质,
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 质,或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
级资 质,或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
的压力容器的D1,D2及以上资 质;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必须具有
风机塔筒制造、安装的相应资格和能力,近三年具有66台套1.5兆瓦及以上
风力发电机塔筒设备的制造业绩;
(4)已通过《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
体系》标准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5)具有保证设备制造的财务能力、有良好的信誉;
(6)投标人生产场地、厂房、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应能满足招标文件
技术规范的要求,且必须具有满足本工程所需的非露天厂房(包括室内防
腐处理车间),配备行车、自动数控
火焰切割机、刨边机、卷板机(卷板能力达50mm以上)、自动焊机、
激光检测系统等一系列的配套设施(附相关生产车间、设备照片);
(7)提供近三年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或相关单位开具的投标人和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以及拟任项目经理(如有)无犯罪记录的告知函;
(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
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
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
投标;本次招标不接收代理商的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5年4月23日起(每工作日
10:00~13:30和16:00~19:30)。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标段1500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合格投标担保)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
月13日北京时间10:00时之前在下述地址递交给招标人。迟交的投标文件
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应附上一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担保,担保金额为
每标段人民币30万元。未附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13日北京时间10:00时进行
公开开标,各投标人的代表届时应派代表出席。
投标人须先注册为会员并获取了电子钥匙后才能下载详细资料,详情
咨询相关负责人。
联系人: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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